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县应急指挥中心等县直事业单位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8名。为招聘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将对被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000、10000元的政府年度工作津贴,并可提供三年免费住房。为使招聘工作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保证整个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单位、岗位、专业要求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和人数详见附件《2016年温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专业)一览表》。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聘用岗位的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犯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报考者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发布招聘方案
本次招聘方案分别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hajz.hrss.gov.cn)、温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xian.gov.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7月18日。
2、报名地点:温县人才市场(温县黄河路中段人民政府大门西50米)
3、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及费用: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
(4)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教师资格证(报考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提供);
(6)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财会专业的提供);
(7)以上材料的复印件(A4纸型)。
(8)报名考务费60元(含信息采集和数码照相费)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最低限定比例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递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资料情况,由温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报考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方法、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以现场报名时通知为准,并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领取准考证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交费票据,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报考者可自行查询。
(五)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3:1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报考者可登陆温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如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采取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驾驭课堂、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授课内容为高一下期现行教材。语文、物理、化学、生物为人教版,地理为湘教版(语文为必修3,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为必修2 )。
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如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3:1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应聘者可自行查询。
(六)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有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程序。如面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体检时间及要求。体检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
3、报考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4、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若考察过程中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被聘用人员除执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外,经组织人社部门考核,硕士、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分别享受县政府年度工作津贴5000元、10000元,另根据需要,可提供三年免费住房。
五、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报考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有关证件、通知和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6195158 0391-6198581
2016年温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专业)一览表.xls
温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