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大学坐落于青岛市中心美丽的浮山之麓,黄海之滨,校园环境优美,气候宜人。这里不仅承载着深厚的传统文化,也充满了浓郁的时代气息。
青岛大学是山东省实力最强的省属高校之一,是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同建设的重点综合性大学。目前设有34个学院、24个直属科研机构,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5个。本科专业100个。在校全日制学生43000余人,其中研究生8600余人,留学生14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3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400余人,有院士2人,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6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
“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青2人,国家优青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7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6人,泰山学者24人,省级教学名师16人,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2个。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示范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与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山东省首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2个。
青岛大学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充满朝气和希望。真诚地欢迎海内外学者加盟,共同建设青岛大学的美好未来。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20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lzy.qdu.edu.cn/bumen/xingzheng/renshichu/ht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电子邮箱:qingdazhaopin@163.com。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青岛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在2016年7月31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我校2016年招聘岗位全部要求博士学位。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及学校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办公楼231室)
联系人:姜老师纪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95114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青岛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青岛大学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