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艺术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综合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大学本科毕业,书写工整,文字和写作基础好,具有一定文学编校和活动策划能力,熟悉办公软件及电脑操作,三十五周岁以下(1981年1月后出生),身体健康,工作积极,善于沟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招考程序
1.报名:
⑴报名时间:2016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⑵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填写表格,报名地点为长兴县文联办公室(雉城街道县前街老县委一楼),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2.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满7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面试对象。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写作题和社会工作知识题。笔试合格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笔试成绩将在长兴文艺网上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届时电话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参加笔试人员的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生总分。面试时间、地点届时电话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最后一名存在成绩并列者,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确定体检对象和数量。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进行递补后,仍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现象,视本次招聘无效。
5.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6.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本单位有关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四、监督电话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文联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572-6022821
编委监督电话:0572-6256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