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塘镇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职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禁毒社区矫正专职社工1名。主要从事社区矫正及禁毒协助工作和长塘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综治窗口日常服务工作。
社保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年龄在21周岁至40周岁之间,性别不限。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强,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无不良记录。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及社会工作能力,能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文档操作。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 -4:30)。
2、报名地点:长塘镇政法办。联系人:邵女士;联系电话:82597905。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两张,(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特长和社会工作资格的,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格。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4、采取两个职位统一报名的方式,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取前2名,具体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安排。
(二)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聘用单位将组织报名者进行统一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部分office办公操作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其他人员不予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以便核实。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附加分。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助理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工作资格证的,在考试总分中加2分。
(五)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男性、女性分别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该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录用人员与上虞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济待遇参照长塘镇临聘人员待遇。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继续开考。
3、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绍兴市上虞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