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水利工程管理所(浙东引水管理所)、水文站工作正常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5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工计划(详见下表)
二、招工对象及条件
(一)户籍须在上虞区范围内,住宿、交通自理;
(二)热爱水利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三)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四)身体健康。
三、招工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上虞区水利工程管理所(便民中心413B),联系电话:82397376(水利工程管理所),82362736(水文站),82212746(水利局)。
3.报名者随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特殊规定的,须提供相关电工证、机修类证书等)。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5月26日在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告面试或者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二)考试
1.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岗位招工人数3倍,考试为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相关专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面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若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工人数3倍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科目。笔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收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相关专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面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在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三)体检
根据招工计划数和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予以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其他
(一)应试者一经录用,由用工单位与录用考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5名录用人员工资参照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及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的通知》(虞人社〔2015〕155号)中相关工资标准执行。
(二)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收计划数2倍的,核减该岗位招收计划。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三)本招工公告未尽事宜,由招工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397376(水利工程管理所),82362736(水文站)。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绍兴市上虞区水文站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