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星桥街道科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科室辅助人员共2名,其中:劳保民政科辅助人员1名、党政办辅助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身体健康、胜任报考岗位工作。
2.招聘范围:面向余杭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要求为男性。
4.劳保民政科辅助人员岗位要求大专(含)以上学历,有两年工作经验;党政办辅助人员岗位要求计算机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有电脑网络维护工作经历。符合专业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综合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0日—6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星桥街道都市经济产业园企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星桥北路171号),联系人:童婷婷,联系电话:86260886,13750813612。
3.报名须知:报名时随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获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是退伍军人的随带退伍证原件、其它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由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组织进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报考党政办辅助人员岗位的加测计算机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理论素养、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察
考试结束将对每一位考生的个人经历、获得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被考察人员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次招考资格。
(四)体检
综合考察结束后,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综合考察成绩2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和公示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录用及报酬待遇: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报酬待遇为19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认定合格后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报酬待遇按星桥街道科室辅助人员岗位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星桥街道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6260137;
咨询电话:86266246;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星桥街道党务群团科负责解释。
余杭区人民政府星桥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