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海口市的经济发展服务,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事业编人员3名,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事业编人员5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各类优秀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专业技术岗位3名,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专业技术岗位5名,具体见附表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国土资源管理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执业道德。
(二)具有中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网站上发布,发布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6月3日
2.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幢北楼2021室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填写《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并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学校能按期取得的证明)、荣誉证书或论文、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和流动的证明(限在职报考人员提供)等。以上证照类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市外报名人员将复印件材料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幢北楼2021室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寄出为准),联系电话:68725350 68720509,联系人:李女士、谭女士。应聘人员通过邮寄报名的,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考试前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原件审核后退还),逾期不予确认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
公开报名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竞聘该岗位人数(初审符合条件)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则取消招聘计划或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需至少提前一天,带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和流动证明及其他招聘条件所需材料等原件,到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幢北楼2021室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法: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确定为准。
(4)注意事项:竞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1)面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3)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三楼会议室。
(5)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察对象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谁考察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由招聘用人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和结果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生的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拟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初次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幢北楼2021室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
邮编:570135
电话:68725350 、68720509
联系人:李女士、谭女士
监督咨询电话:0898-68720548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