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及对象
2名(区政法委文秘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文秘、新闻专业和法律专业,男女不限。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薪酬
面议。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有意者持相关学历证明至龙华区政府1号楼708办公室面试。(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
2.面试符合要求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合同正式录用。
3.联系电话:小郑66567798。
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