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环境信息和宣教管理中心属海口市环境保护局下属经费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经报市人社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公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 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3 名(详见附表 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 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环保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执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详见附表 1);
4.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79 年 9 月 30 日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市环保护局门户网站发布。发布公告时间:2015年10月10日-22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考生任选一种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3-10月29日
3.报名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9号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 15号楼南楼 6 楼市信息宣教中心 6025 室。
4.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 1 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见附表 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 1 寸照片 3 张, 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竞聘人员,请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 hkhbxx@163.com,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898-68700595,联系人:顿老师)。网上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之前,需补交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注意事项:竞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3。竞聘人员未达到 1:3 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竞聘人员名单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门满分均为 100 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 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兼岗位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竞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未达到 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同一职位的有 2 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以下方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个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市人社局网站、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 并经局党组审议后, 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 7 个工作日。公示期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用人员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 3 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 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 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 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举报、投诉事件,由市环保局负责调查落实,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市人社局。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 9 号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 号楼南楼 6 楼海口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1)市信息宣教中心:顿老师,电话:68700595,传真:68723909
(2)市环保局:林老师,电话 68723890,传真 68721906
监督咨询电话:0898-68723890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