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
二、招聘岗位:防城港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技术人员4名;
防城港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技术人员1名;
防城港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信访工作人员1名;
防城港市环境监察支队监控中心技术人员1名。
三、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四、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有耐心、有热情;服从安排、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招录岗位具体要求
(一)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岗位要求:
1、无恐高症、色盲等不适宜参加环境监测工作病症;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范围: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等相关专业。
(二)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技术人员岗位要求:
1、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气质佳;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范围: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环境信访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1、没有受到过刑事治安处罚;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范围:环境保护类理工相关专业。
(四)监控中心技术人员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范围:环境保护类理工相关专业,有计算机局域网管理或网络管理特长。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有意向者请投递个人简历到邮箱:msk2822097@163.com,并在简历上注明所应聘的岗位。
(二)审查: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个人资料进行审查。
(三)考试:审查通过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考试,其中除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技术人员岗位直接参加面试外,其他岗位须先进行笔试,笔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及面试地点均安排在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相关知识;环境信访工作人员岗位和监控中心技术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及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面试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聘用:根据考试的综合情况确定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五)待遇:正式聘用后,全日制本科学历基本工资为2700元/月;在职研究生学历基本工资为2800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基本工资为2900元/月,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基本工资的80%执行。其他待遇参照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联系人:吴凯华
联系电话:0770-2820101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