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聘用制法警4名(男性)、聘用制计算机管理员1名和聘用制摄影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严格遵守本院各项制度,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适合担任法院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职位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具备一定的计算机速录技能;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不超过25周岁;
4、海南省户籍;
5、法律或书记官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法警招聘条件
1、高中以上学历;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不超过25周岁;
3、达到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及体检合格标准;
4、具备车辆驾驶技能;
5、身高1米70以上(含);
6、海南省户籍
7、复员军人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计算机管理员招聘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软件、信息与通信专业;熟悉操作系统维护,网络维护,常用软件维护;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摄影技术人员招聘条件
1、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摄影或新闻专业;能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的拍摄;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作品获奖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由海口海事法院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院将在天涯法律网、海口海事法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请注意查询和下载报名表格。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5日—5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和个人彩色近照电子版、个人身份证、毕业证电子版发至邮箱hkhsfy@163.com。
联系电话:(0898)66290272(0898)66278073
(三)资格审查(2016年5月16日—5月17日)
报名结束后,由本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或资料,并提供相应复印件至海口海事法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
(1)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
(2)身份证
(3)户籍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有从业经历者提供)
(5)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2张
(6)复员军人身份证明(退伍证)
(7)驾驶证
(8)摄影作品若干(电子版)
(四)测试
海口海事法院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组织测试:
书记员进行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
计算机管理员和摄影技术人员进行实务操作测试;
法警进行体能测试。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
(五)面试
由海口海事法院通知初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测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六)体检
第(四)、第(五)项合格者,按一定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本院统一指定体检机构,应聘者自行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提交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八)公示
政审合格者,由我院党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名单在天涯法律网、海口海事法院官方网站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工资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和法警转正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聘用制计算机管理员和聘用制摄影技术人员转正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上述工资均含五险一金,不含餐补、高温补贴、年终奖、加班误餐补助等其他福利;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自试用期起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2、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及双方意愿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者,均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需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898)66253909
附:《海口海事法院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