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招聘交通视频监控操作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共16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8名。如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蚌埠市(含三县)户籍;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四)年龄18-40周岁(1976年5月1日至1998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传染性肝炎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无残疾,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1.0(含)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吸毒行为;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公安机关解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即日起至2016年5月23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00、下午15:00—17:00到蚌埠市解放一路193号交警支队四楼403室报名。
2.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同底版免冠彩照三张。
(二)考试程序
(1)计算机应用知识测试
考试内容: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采用百分制,按60%计入总分。按照招聘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选;
(2)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计算机实际操作、基本故障排除和打字等,采用百分制,按40%计入总分。
如总分相同的,则依次比较计算机应用知识、打字和计算机实际操作、基本故障排除的成绩,确定总成绩排名。
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1.由支队人事部门组织报考人员统一参加入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
3.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4.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和地址
(一)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培训时间7天。
(二)岗位培训合格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后基本工资1400元(未扣除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工作两年后增加工作补贴,工作补贴每两年调整一次,每次增加50元;试用期满一个月后执行绩效考核工资,按实际工作成效分级计数核定。
(四)工作时间: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长,工作时间根据实际岗位需要安排。
(五)工作地址: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蚌埠市解放解放一路193号)
报名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52-3056151,联系人:朱安敏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0552-3069441(支队纪委)
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