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编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具有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和法学硕士学位,2016年7月之前毕业的应届生可以报名。
二、招聘岗位
第一年在市政府法制部门从事法规、文件审核及文秘等工作,第二年开始在蚌埠仲裁委员会从事办案秘书工作。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3月30日,8:30至11:30,15:00至17:30。
报名地点:蚌埠市兴业街800号(三星集团)六楼蚌埠仲裁委员会,从西侧门进入。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及个人简历一份,简历应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毕业院校、学位、学习与工作经历(写明起止时间)、本人联系电话、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交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及体检
1、考试时间3月底,具体日期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
2、考试包括二项内容:(一)笔试,主要测试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二)面试,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及知识的广度。
3、体检。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确定。
四、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按国家规定执行。年收入(含公积金)五万元左右。
五、有关费用
报名、考试、体检均不收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0552-3125123,蔡奕秋。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