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蚌山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生协管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生协管员7名。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计生等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3、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4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咨询电话:3137132,2045087;
报名地点:蚌山区政府十八楼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三张。报考人员须从“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内自行下载报名表打印。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社局、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
(二)测试
应聘岗位采取计算机基础操作、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方式进行。
1. 计算机基础操作:计算机基础操作由区计生协管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计算机基础操作范围:主要测试打字、文档制作等电脑基本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机基础操作60分(含60分)以上进入面试。
报名人员于5月4号下午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面试:由区计生协管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分数相同,计算机基础操作分数高者录用。
(三)体检、政审
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依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分数相同,计算机基础操作分数高者录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审。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应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期满后由区卫生计生委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135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工资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工作补贴,并按照全市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基础工资指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工作补贴包括学历补贴(全日制本科每月300元、大专每月150元)、职称补贴(高级每月200元、中级每月150元、初级每月100元)、工龄补贴(在社区连续从事基层工作的每年20元);绩效工资每月200元;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