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城市管理,优化人居环境,提升我县城市品位,充实我县市政管理队伍,经县政府同意,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 15 人,其中:
(1)大中专毕业生 7 人,男;
(2)退伍军人 8 人,男,高中以上学历。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在职及非在职大中专毕业生或退伍军人。
四、招聘条件
报名者除具备招聘计划中要求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二)具有嫩江县户籍或嫩江县生源,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被招聘人员服从招聘单位统一安排;
(四)身高在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版照片三张;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请填写《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一)。报名表请登陆嫩江县人社局网站专区下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 日15时整截止。
3、报名地点: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5楼504室)。
4、联系人:顾凌、刘辉。
5、联系电话:7612008
6、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200分,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地点在嫩江县。
1、笔试。笔试试卷成绩100分,考试主要内容为语文、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具体地址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合成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总成绩可在嫩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外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承担。
(四)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核,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
六、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500元,不再另外计发加班、执勤等补贴。
聘用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