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是行政类事业单位,现因海上执法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执法船艇职务船员4名。具体如下:
一、职位名称和招聘对象
一级轮机长2名;二级船长2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㈠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廉洁奉公;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常住地在福建省,男性,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及渔业船员的体检标准。
㈡岗位条件
一级轮机长:持有海船沿海或以上航区、二等或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或持有渔业船舶一级轮机长证书,且近2年实际担任轮机长或相当职务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级船长:持有海船沿海或以上航区、三等或以上船长适任证书或持有渔业船舶二级船长证书,且近2年实际担任船长或相当职务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受过纪律处分、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有安全责任事故记录者等不予应聘。
三、报名方式
㈠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7日
㈡报名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13号6楼,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办公室。
㈢联系方式:联系人:洪 红 电话:2898962
传真:0596-2899016
㈣报名方式
应聘者到上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真实、准确填写《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高级船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核测评
考核实行结构化评分方式,采取岗位技能考核、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
1.岗位技能考核。重点考核海上岗位实练技能情况。
2.面试。重点考核分析能力和执行能力。
五、聘 用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1:1比例,对考核成绩最高分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公招录用体检及船员的体检标准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从招聘该报考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报党组同意后给予聘用。
六、聘用人员的工作待遇
1.聘用人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2.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工资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一级轮机长5500元;二级船长5000元。
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月岗位工资增加500元。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要求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