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期报名情况,莲都区旅游委员会决定对办公室文秘岗位要求进行调整,重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或学习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具有莲都区户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在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莲都区旅游委员会202办公室(丽青路25号)。
3、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补报。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莲都区旅游委员会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名咨询电话:2278230
四、招聘办法
1、本次招聘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2、通过考试确定拟录用对象后,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合格者方予录用。
3、若一年内有编外人员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在此次参加报考的人员中递补。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2、聘用人员工资按照莲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莲都区旅游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