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引进高层次和高素质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松阳县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暂行办法》(松委〔2012〕1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共7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9月5日至1996年9月5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9月5日为期1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地点: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县城新华路58号)
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委培生报名需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报名时需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松阳政府网及松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农业户口须转为非农户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在松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咨询电话: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0578—8066680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806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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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松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待更新)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