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林埭镇中心幼儿园食堂工作需要,经幼儿园研究决定,招聘1名食堂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人正直,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心灵手巧,虚心好学,有志于服务幼儿教育;
2.具有初中毕业学历,熟悉一定的烹饪技术,会做各种小吃,有食堂工作经验并且反映好的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女性。(40周岁以上,烹饪技术好的可以适当放宽到45周岁,35周岁以上报名的必须有买过养老保险,且到50周岁满15年)
二、工资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炊事员属于编制外合同工,福利待遇参照平湖市教育局有关学校编外用工人员工资标准。全年收入不低于30000元,2016年1月1日至本学期结束为试用期,工资参照临时用工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待遇为每天80元,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并购买住房公积金)实行一年一聘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到幼儿园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4)35周岁以上的提供参加社保证明。
(5)有食堂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
2.资格审查:以上材料由幼儿园统一汇总后,经幼儿园党支部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凡符合招聘条件参加幼儿园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面试和现场操作两轮进行。面试占20%主要包括食堂工作人员所掌握的一些卫生知识和烹饪知识以及对幼儿园炊事员工作的认识;现场操作占80%,主要是切配、烹饪、做小吃以及一些食堂必须的工作技能。
4.审核: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拟定聘用人员。
5.体检:经审定后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招聘时间
1.符合招聘条件的,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前;随带报名材料到林埭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室报名(双休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考试时间:2015年12月底(具体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林埭镇中心幼儿园(林埭镇保丰村对面)。
联系电话0573—85922450。联系人:彭老师13586381918(677918)
林埭镇中心幼儿园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