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夏县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招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夏县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任满1个聘期(3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服务地为夏县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含尚未办理手续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队、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夏县党建网》、印发文件等形式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单位及人数,报名资格和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
2、报名地点:夏县县委组织部会议室
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职在岗同意报名证明;
(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四张;
(4)考务费110元;
(5)《夏县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工作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对报考人的基本信息、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发放准考证。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四)笔试
报名人数与聘用职位要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笔试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以及农村社会管理和解决农村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试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夏县党建网》进行公布。
(五)面试
面试人选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若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综合成绩排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先笔试成绩后面试成绩顺序确定。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将在《夏县党建网》进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等情况。同时征求纪检监察、综治、610办、卫计、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意见。在考察中,发现大学生村官存在违规借用、在外兼职、长期脱岗、档案造假等情况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大学生村官聘任合同。
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因其它原因取消体检、考察资格的,空缺人选名额可根据应试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夏县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优先选定岗位,岗位确定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自愿提出放弃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人选可根据应聘人选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所服务单位主管部门联合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
4、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
1、《夏县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2、《夏县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