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运城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共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平陆县2014年度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二《平陆县2014年度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2日8:00—2014年12月8日18:00
地点: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报考服务基层岗位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2)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附件三《平陆县201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执行或到报名处查阅。
(3)“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聘对象为:
①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②参加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③参加山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④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⑤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2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
(4)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档案或人才市场的人事代理证明、近期正面同底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
已婚人员须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超生证明。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
已参加工作在编人员须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书或介绍信。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现场领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专门职位的考生需提供退伍证及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
3、领取准考证
2014年12月19日—12月20日持身份证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1、笔试
①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事业单位知识与资料分析等,分值为100分。
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密封试卷、实行单人单桌。
③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1日,笔试地点及其它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④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一同进入面试,在原公告媒体发布面试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①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其中,有关专家不少于4人。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②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③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经平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在原公告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要求提出需增加的其他项目,并在体检公告中说明。
2、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平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用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五)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
3、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4、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本公告保留至2014年12月8日。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科: 0359-3529959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 0359-2660316
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0359-3527477
特此公告
2014年11月28日
附件一:平陆县2014年度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附件二:平陆县2014年度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岗位一览表.rar
附件三:平陆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