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关于2015年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工作力量,加快大学生村官的有序流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和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现招聘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积极践行“三严三实”,适应新常态,以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和注重工作实绩为原则,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大学生村官有序稳妥流动,增强事业单位工作活力,为推动全省“六大发展”,保障全市稳增长调结构“三个一百”工作开展,建设幸福盐湖,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区的新局面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两种方式进行,共招聘乡镇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其中考核招聘17名,公开招聘8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任满2个聘期(6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服务地在盐湖区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满一届的;
(2)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满3年的;
(3)聘期考核1次以上优秀的;
(4)年度考核连续2年或累计3年以上优秀的;
(5)被省、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官”的。
(二)公开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任满一个聘期(3年)、考核合格以上、服务地在盐湖区的在岗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品行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已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含尚未办理手续)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手续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自2015年10月8日起,在盐湖组工网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
(2)报名地点:盐湖区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办公室(406房间)
(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考核招聘:
①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职在岗同意报考证明;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四张;
④《盐湖区2015年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1)。
公开招聘:
①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同意报考证明;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四张;
④年度考核表、聘期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盐湖区2015年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⑥除大学生村官外,其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县级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工作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发给准考证。
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4、考试
(1)考核招聘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将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村官工作特点,重点测试实际工作能力,体现干得好的考得好。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将优先按照服务期限长短确定,其次按照担任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聘期考核优秀、省级优秀大学生村官、市级优秀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优秀次数的顺序依次类比择优确定。
(2)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要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依次递减招聘名额。
笔试考试内容将结合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侧重测试实际工作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笔试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盐湖组工网进行公布。
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理解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进行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由区招聘领导组根据应试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考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服务期限长短确定。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在盐湖组工网进行公布。
5、考察
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村及乡镇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和工作表现,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因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体检
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湖组工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8、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办理分配、聘用手续,编制部门负责办理上编手续、财政部门负责办理工资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各乡镇(街道)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安置办法
1、考虑到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聘用人员在本乡镇编制限额内进行安置。
2、对编制不足或无编制无法安置的,就近进行安置。(就近安置是指以所在乡镇为中心,安置到相对较远于本乡镇的相邻乡镇。)
3、就近安置要优先安置考核招聘人员后安置公开招聘人员。若同是考核或公开招聘人员,按成绩高低、服务期长短的顺序依次类比择优安置。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组长:姚广林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李致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陈国定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吴建创 区财政局局长
朱克祥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冯汝俭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刘晓圆 区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副科长
李蕊 区委组织部村官办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朱克祥同志兼任。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359-2062882、2022054
监督电话:0359-202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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