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朔州市朔城区医师招聘公告
按照《朔州市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朔人社发[2015]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核准,决定对区人民医院(朔州市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朔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与南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师实行区乡(社区)医师一体化管理,利用上述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制空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医疗临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三公开”、“两统一”原则,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择优聘用。招聘工作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各类医疗专业技术医师20名,其中区人民医院统一使用15名,区第二人民医院统一使用5名。岗位及专业要求如下:
岗位 |
名额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统一使用单位 |
心血管介入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专业 |
区人民医院 |
感染性疾病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专业 |
区人民医院 |
针灸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针灸专业或中医临床专业 |
区人民医院 |
口腔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口腔专业 |
区人民医院 |
儿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儿科专业 |
区人民医院 |
检验科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检验专业 |
区人民医院 |
放射医师 |
6 |
本科及以上学历,影像专业 |
区人民医院放射医师3,区二院影像医师3 |
急诊、重症医学医师 |
7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专业, |
区人民医院急诊医师1,重症医学医师4。区二院急诊医师2 |
其中急诊、重症医学医师的1个岗位和放射医师的1个岗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医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医疗事业,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义务;无违纪违法行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基层服务岗位指朔城区户籍的服务基层人员,和在朔城区服务的基层人员及朔城区户籍的退役士兵。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报名条件、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试用、公示,签订试用、聘用合同,办理试用、聘用手续。
2、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
五、招聘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
在朔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朔城区人事人才网及朔州日报等相关媒体公布。
2、公开报名
⑴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自主选择岗位报名。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多个岗位。
报名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一并提交。服务基层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交相关证件和未被公务员单位录用或事业单位聘用的证明材料。
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进行人像信息采集。
⑵报名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
在区招聘领导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达本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或调剂招聘岗位名额。服务基层项目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对专项岗位数予以核减并调剂用于同岗位的高校毕业生。调整核减情况报市人社局备案。
4、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分为专业测试(专业基础知识)80分,公共知识(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管理等)20分。内科、儿科、急诊、重症医学专业测试以临床专业知识为主;针灸、口腔、检验、影像放射专业测试以本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长120分钟。
⑴整个考试过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程序组织进行。
⑵考试命题、制卷、阅卷、登分工作全部聘请有资质的权威机构进行,涉考人员全封闭管理。
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以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一并入闱。笔试成绩不达60分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办法另定。
六、试用、聘用办法
1、拟定试用人员
依据本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以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选定试用人员。末位出现并列名次,先以执业医师资格比较,取得者优先;执业医师资格相同则以学历比较,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以笔试成绩比较,高者优先。两所医院的合并岗位(放射医师岗位和急诊、重症医学岗位),按选定的试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自主选择医院及岗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拟聘岗位数,不能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如出现空缺,调剂用于同类岗位。
拟试用人员一经确定后,本人提出申请自愿放弃应聘,缺额不再递补。
2、体检、考核
拟试用人员体检在区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考察按相关规定执行,考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公示
拟试用医师名单在朔城区人事人才网、朔城区卫生局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试用名单。
4、岗前培训
正式试用的医师在上岗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5、试用人员考核办法
⑴已确定试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时,在区招聘领导组领导下由上岗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核。
⑵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办法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聘期内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以自动解聘处理。
七、工资及其它待遇
占用南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北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制,由区级医院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使用。两所医院编制出现空缺,经批准优先入编。工资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八、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成立招聘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悦
副组长:武 荣 张建荣 马 克
成 员:谭存元 魏立山 徐增祥 张昊显 唐 明
闫泽亮 韩玉贵 周庆山 王大海 马生荣
刘 伟 尹尚龙 高有才 尹润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克兼任,办公室成员符善禹,贾小军。
九、此方案仅限于本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