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朔州市图书馆目前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招聘工作严谨、有序、高标准完成。
二、招聘名额
共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附后)
三、招聘条件
(一)学历: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工勤岗位人员: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年龄:
1、管理岗位1: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技术岗位1—6、管理岗位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技术岗位7、管理岗位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工勤岗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四、聘用形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定,此次招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人力资源中介组织派遣的聘用形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时间:2014年6月3日— 6月13日(10天)
2、公告方式:通过朔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 rsks.cn/)和朔州市图书馆官网(http://www.sxszlib.com)进行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4日—6月17日(3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朔州市图书馆4楼培训教室。
联系人:贾若红 电话:15235050202
赵丽人 电话:18634980888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近期红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朔州市图书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3、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准考证领取时间视报名情况确定,领取地点为市图书馆四楼办公室。
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分别排队。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
时间地点:参见网上公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原则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未达1:2的,笔试及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按所报考岗位分别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由此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上述网站发布公告。
(四)考核体检
参加考察与体检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体检人员与拟聘用人员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标准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
(五)公示
考试结束后将录取名单在朔州图书馆官网进行公示。
六、待遇和管理
拟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后,市图书馆、人力资源派遣机构、聘用工作人员分别以书面形式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义务等事项。人力资源派遣机构与拟聘用工作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统一派遣其到市图书馆报到,市图书馆安排聘用工作人员上岗工作。
市图书馆作为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金及人力资源派遣机构的服务管理费用、人事档案管理费用由市财政审核,并列入市图书馆的办公经费予以拨付。
1、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五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存放于市人才交流中心。
2、工资和“五险”:按市政府有关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执行工资标准,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补贴。
4、年休假、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按照《劳动合同法》、《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5、住宿自行解决。
6、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附件一:朔州市图书馆招聘岗位表(待更新)
附件二:朔州市图书馆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待更新)
朔州市图书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