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院目前警力不足的问题,满足日常司法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院决定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司法协警15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朔州户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5米;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 年5月4日-5月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 00-17:00。报名地点设在朔州市委党校后楼。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认真填写《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协警报名登记表》。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采取随报随审方式,收到报名材料后即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
3、笔试。笔试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参加考试时,考生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5、面试。面试由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会同法院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报考人员性别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分别排队,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
6、体检。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到考生所在单位或街道社区实地考察、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和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8、公示。考察体检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确定后,市法院、人力资源派遣公司、被聘用人员以书面形式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义务等事项。人力资源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统一派遣到市法院报到,市法院安排上岗工作。
市法院作为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金、服装、警务补助及人力资源派遣机构的服务管理费用由市财政审核,并列入市法院的办公经费予以拨付。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五年(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间计算工龄。试用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工资:试用期间,工资为 1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为1500元/月(不含“五险”)。
社保:按社会保险条例的规定交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总计884.5元。按照相关规定,个人缴纳240元,用人单位缴纳644.5元,以后缴纳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补贴: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警务补贴。
假期:年休假、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按照《劳动合同法》、《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食宿自行解决。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联系人: 王志林 13994936530
张 平 13994940598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