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区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96名(其中上塘街道8名,祥符街道20名,半山街道12名,康桥街道4名,米市巷街道8名,湖墅街道8名,小河街道12名,拱宸桥街道10名,和睦街道4名,大关街道10名),其中含定向招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配偶)8名(全区统一分配到相关街道)。(详见附件1、2)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常住户籍人员。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其中有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面向具有拱墅区常住户籍的退伍军人、驻拱墅区部队现役官兵的随军家属(配偶)招考。要求退伍军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驻拱墅区部队现役官兵的随军家属(配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拱墅区户籍(不含驻地高校集体户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社会工作师(中级)以上职称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同时具备两项加分条件的,不叠加加分,只按一项加分。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程序步骤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10月19日至10月20日9︰00至16︰00;拱墅区政府2号楼一楼(台州路1号,运河广场旁,公交70、61、591、47路台州路口站下)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填好的《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近期免冠彩照2张(一寸)、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并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党员还须提供党员证明(党员证明信、党费证或组织关系介绍信)。退伍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驻拱墅区部队现役官兵的随军家属(配偶)还须提供部队证明及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概不退还。
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街道)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请注意报名现场通知。对报名人员在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资格。
5、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4︰1比例的,酌情调整、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并在拱墅门户网、拱墅党建网、拱墅人才网上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岗位进行报名。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区实务等。
2、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4、考生成绩在拱墅门户网、拱墅党建网、拱墅人才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方法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8分钟,试题2道。
4、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拱墅门户网、拱墅党建网、拱墅人才网上公布。
(四)体检
1、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1︰1的比例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五)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3、根据考核结果,认为考核对象不适合岗位的,由各招聘单位(街道)决定是否依次替补。对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批准,招聘的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拱墅门户网、拱墅党建网、拱墅人才网、街道门户网上公示5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单位(街道)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由招聘单位(街道)决定是否聘用。
2、被录用人员持区民政局出具的报到联系单到所属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报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拱墅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拱民[2012]39号)执行。
3、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4、聘用期间,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杭州市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杭民发[2011]220号)执行。如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四、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
咨询电话:
拱墅区委组织部:88259815、拱墅区人社局:88259669
拱墅区民政局:88399781、88399782
上塘街道:88872355、祥符街道:88173164
半山街道:88142016、康桥街道:87981477
米市巷街道:88392331、湖墅街道:58103026
小河街道:58106819、拱宸桥街道:88017815
和睦街道:88096209、大关街道:88036771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公告网址:
拱墅党建网(zzb.gongshu.gov.cn)
拱墅人才网(www.gsrc.com.cn)
拱墅门户网(www.gongshu.gov.cn)
附件1:2013年拱墅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rar
附件2:2013年拱墅区面向拱墅户籍退伍军人、随军家属(配偶)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rar
附件3:2013年拱墅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rar
附件4:2013年拱墅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面向拱墅区户籍退伍军人、随军家属(配偶)】.rar
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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