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杭州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杭州市药品与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依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 范围 |
年龄 条件 |
学历和专业条件 |
其它条件 |
检验1 |
2 |
杭州市户籍 |
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1、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 2、中药学、生药学。 |
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检验2 |
1 |
1、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 2、微生物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
检验3 |
2 |
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药学、化学。 | |||
检验4 |
1 |
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 | |||
ADR监测 |
1 |
1、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 2、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
文秘 |
1 |
1、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 2、哲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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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社保记录为准,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9月5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院招聘邮箱:hzsspypjyyjy@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招聘岗位”。
报名者在9月5日前通过邮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以便进行资格初审:(1)个人简历;(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邮寄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艮山东路455号;邮编:310017。
资格初审结果和现场审核时间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各报名者。初审通过人员请携带《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名)及相关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到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3、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3倍的,不予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名额。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等;
笔试日期:9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职位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原则,按招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不足1:3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由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统一组织,上级主管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表现(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即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yjs.hzfs.gov.cn)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发体检通知书。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zsrsj.gov.cn)和单位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463886
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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