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环保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协管工作人员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应聘人员须为余杭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办公辅助人员要求本科以上),热爱环保事业,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分配,其他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专业要求 |
1 |
监管辅助 |
6 |
男性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等全日制大专以上环保相关专业 |
2 |
办公辅助 |
2 |
女性 |
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 |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1、报名
⑴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6日—2013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⑵ 报名地点:余杭区环保局组织人事科(临平东湖街道星火南路23号区环保局A楼501室),咨询电话:89168550,杨先生。
⑶ 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参加,并递交《杭州市余杭区环保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一式一份,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
⑷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等于或大于1:2方可开考,比例不足的酌情减少招聘名额。
2、笔试:经报名结束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及环保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体检、考察: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5、 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的,经局党委审核批准,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四、其他说明
被录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被录用人员为计划外临时工,工资待遇参照区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制度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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