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为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职责:开展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及安全生产科学技术重大科技攻关,研究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开发安全生产科学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评价和安全评估等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工作,事故分析模拟技术、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研究等技术基础工作,重大事故分析和技术鉴定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各1人。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8年8月31日后出生)。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1.安全生产信息技术岗位,1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通信管理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5年以上,熟悉安全生产工作,熟练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具有独立从事安全信息技术、工程及管理方面的能力。
2.会计岗位,1名
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等财会相关专业;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及5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熟悉财务软件的应用,熟练计算计操作及office软件的使用。在财务、会计岗位上担任过负责人的优先。
上述有关工作经历条件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hejiangsafety1@126.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网上公布。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通过电子邮件将准考证发送到应聘者登记的电子邮箱,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并请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9月中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安全生产信息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计算机专业知识;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知识。答题时间为2.5小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程度、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safety.com,安科院工作);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safety.gov.cn,公告公示);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安监局(人事培训处):0571-8705693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065910(唐女士)
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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