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及2011年至今我省有关“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相关政策,我区决定面向自2011年、2012年、2013年到顺城区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自2011年、2012年、2013年到顺城区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招聘岗位
为自2011年、2012年到顺城区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6个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为自2013年到顺城区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6个区属事业单位岗位。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和顺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fssc.gov.cn )向社会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8点30分至16点30分。
报名地点:顺城区政府人社局413房间。
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报名表(附件2);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提供困难可在体检前提供)。
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50元/人。
2、资格初审:考生根据本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根据报名信息并按招聘条件结合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请考生携带身份证,于2015年12月23日9:00至16: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要仔细核对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及岗位、考场号和座位号,并确认笔试时间及地点。
(四)考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笔试结束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在落选人员中,以总成绩高者确定岗位。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验考核人员名单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顺城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考核时重点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同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应聘者。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顺城区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到顺城区人社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否则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项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顺城区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2、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本次公开招聘各项通知均采取网上发布消息或电话通知的形式,广大考生应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获相关信息以至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5、为方便考生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24—57503137(顺城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24—57503572(顺城区监察局)
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