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新宾高中、第二高中、职业中专、实验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单位人员短缺、年龄老化等现状,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文件之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发布招考简章、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各类人才,切实做到整个招聘工作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5日(含)至1996年11月5日(含)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5日(含)至1996年11月5日(含)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7.新宾县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四、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有16个岗位,拟招聘20名教师(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规定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新宾县教育局二楼)。
报名费用:每人50元。
2.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需自行登陆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贴2寸正版彩色照片,另带同版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岗位,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本次考试实行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交由相关机关进行处理。
5.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6.资格审查。由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允许参加笔试。
7.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应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招考单位联络,因通讯不畅造成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笔试
1.笔试组织: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2.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及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明确。
4.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笔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5.笔试合格分数线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综合确定,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取消其参加面试环节资格。
6.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7.笔试成绩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为:http://www.fsrs.gov.cn)发布。
(三)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最终进入面试,因复审不合格导致面试名额空缺,依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采取模拟讲课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成绩计算及公示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分别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为:http://www.fsrs.gov.cn)进行公示。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1.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者,取消应聘资格。
2.考核
考核工作由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形成的人员空缺,从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将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抚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为:http://www.fs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要属实名),取消聘用资格;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开始后,因考生个人弃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本人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本招聘公告由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24-55080179(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24-55080083(新宾满族自治县监察局)
附件:1.2014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14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