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州公路局直属的巴东长江公路大桥局拟专项招聘船长、轮机长,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名额
船长1名,轮机长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受过刑事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专业条件:船舶驾驶或轮机操作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内河一类船长或轮机长适任证书。
(三)年龄要求: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恩施州人社局网站、州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专项招聘条件的人员到恩施州公路管理局(恩施市土桥大道7号)人事劳资科(405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学历及资格证书原件、详细简历、职位所要求其他条件的材料。异地报名可电话、电子邮箱联系。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 17:30.
(三)面试。结构化面试分为实际操作考核和面试答题两部分,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核。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专项招聘名额1:1确定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由州公路管理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拟聘对象公示。拟聘对象由恩施州公路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专项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管理。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社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蓝 联系电话:8250223 18972439945
邮箱:434894362@qq.com
恩施州公路管理局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