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德才兼备,实效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综合能力的不断提高,努力营造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竞聘上岗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
本次公开竞聘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四、竞聘上岗范围
竞聘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范围: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在职人员。
五、竞聘上岗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服从领导,服从安排,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服务态度好;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工作年限在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能进行基本的电脑操作,熟悉基本的人社政策;
5.身体健康;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1)受处分期间;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年度考核中如有一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的。
六、竞聘程序和方法
竞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和能力测试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竞聘公告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宣恩网和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开发布竞聘公告(发布时间:4月8日-4月15日)。
(二)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4月16日-4月17日)。
2.报名地点: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竞聘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复印);
(2)近期同底1存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
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竞聘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报名人数不限,即只要有1名及以上报名者均可)。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竞聘资格。
(三)竞聘方式
竞聘采取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即实行抽签答题(60分)和电脑实际操作(40分),主要测试竞聘人员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业务政策情况和对电脑的基本操作情况。测试时间:4月20日(上午9:00开始,每人测试时间为30分钟)。
(四)公示
对竞聘者的得分情况在宣恩网和宣恩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任用,挂职一年,人事关系不变。
七、纪律要求
竞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格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监督单位: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718—5832667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