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201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4〕19号)精神,结合建始县2014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新增人员计划,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计划指标
2014年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2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24名、卫生事业单位13名、其他事业单位5名。
二、招聘范围
(一)全县“六大产业链”(烟草、茶叶、畜牧、清洁能源、生态文化旅游、信息产业)相关事业单位急需的主要系列专业技术类和管理类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
(二)县直高中学校、县职业技术学校、工程类等事业单位急需的主系列专业技术类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
(三)乡镇医院紧缺人才的岗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县内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具体条件:
招聘原则上为硕士研究生和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的优秀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在一本中选聘有困难的紧缺专业,实行目录管理,按2014年度专项招聘优秀人才紧缺专业目录。
相关岗位的具体专业要求、招聘条件详见《建始县201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后)。
四、选聘程序
按照恩施州人社发[2014]19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对招聘对象进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测试。对应聘对象,通过笔试或结构化面试、试讲试教、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考评等多种方式测试后,再按专项招聘岗位1:1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办法:
建始县第一中学、建始县职业技术学校、建始县民族高中、建始县委党校、建始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处、建始县餐饮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稽查大队、建始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由建始县人社局、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联合组成招聘专班,到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等大学进行双向选择,现场测试。
招聘时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4年4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其他事业单位:2014年4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3:00。
地点:湖北大学。
应聘对象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交自己的学籍档案。
(二)、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办法: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止
报名地点:建始县卫计局人事监察股。
应聘对象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职位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指在本县内卫生系统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合格且有一年考核为优秀的人员)需服务期满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局和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应严格对照拟聘条件进行,重点考察拟聘对象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要考察拟聘对象是否乐于扎根山区、服务基层的态度。
六、公示、备案及聘用管理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报县人社局,并由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并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附:建始县2014年度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ar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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