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心医院2014年补充专项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恩施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我院上半年公开招聘结束以后,还有36个编制计划未使用,结合单位实际。经院部研究、报州卫计委审核,州人社局同意,拟补充专项招聘优秀毕业生10名,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选聘岗位、专业及名额10名
(一)中医眼科 眼科学 医师1名
(二)中药科 中药学 药师1名
(三)中医部药剂科 西药学 药师1名
(四)口腔科 口腔医学 医师1名
(五)麻醉科 麻醉学 医师1名
(六)病理科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医师1名
(七)康复科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医师1名
(八)中医妇科 中医妇科学 医师1名
(九)西医部神经内科 神经病学 医师1名
(十)西医部药剂科 药物分析学 药师1名
二、专项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政治思想好,有良好的医德,热爱卫生事业,身心健康,学科成绩合格及以上。
(二)具体条件:见《恩施州中心医院2014年补充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补充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恩施州人社局网站、恩施州中心医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告时间7个工作日以上。
(二)组织报名。符合专项招聘条件的人员到恩施州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须现场报名,不受理网上报名),报名须带学校推荐函和个人自荐材料一份,原有工作单位的须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周五)下午5:30。
(三)技能、面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技能和面试测查。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口才表达能力。参加技能、面试考核报到时间及地点:12月1日(周一)上午8:00—12:00、人力资源部;技能考核时间:12月2日(周二);面试时间:12月3日(周三)上午8:30—12:00。
(四)考核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考岗位指标1:1比例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由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然后进行考核和体检。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以递补;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五)拟聘对象公示。拟聘对象须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专项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专项选聘工作完成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选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的本科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研究生可按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恩施州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彭绪坤
0718-8233449、18671869028
附:《2014年下半年补充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rar》
恩施州中心医院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