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农科院补充专项招聘人员公告
公布时间:2014/11/1415:20:24内容来源: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次数:93
根据恩施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结合单位编制计划,现恩施州农科院拟专项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恩施州农科院(硒应用技术与产品开发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6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学科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取得学位证书;
6、热爱农业科研事业,爱岗敬业,乐于从事大田、生产一线工作,不惧经常下乡到基地承担科研任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年龄条件
第一批本科录取并取得学位的本科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体岗位学历和专业等要求
1、仪器维护及管理岗位1名: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及以上,检测技术、仪器仪表专业。
2、分析检测岗位1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并取得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化学、分析化学专业。
3、食品科研岗位1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食品工程、食品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4、饲料科研岗位1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并取得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动物营养与饲料学、畜牧学专业;
5、微生物科研岗位1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微生物学、微生物学与生化药学、生物工程、农学专业。
6、作物育种栽培科研岗位1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园艺学、果树学、蔬菜学、农学、园艺、果树、蔬菜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局、州农科院等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11月28日下午5时30分。
2、报名地点:恩施州农科院人事科(恩施市施州大道517号)。鼓励现场报名,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相关材料发至544839996QQ邮箱(原件提供扫描件)。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1份(样表附后)。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成绩单复印件。
④已经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
4、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测试。
(三)组织测试
1、测试内容。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等。
2、测试时间。初定2014年12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在恩施州农科院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时间,及时与院人事科联系确认是否参加测试,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
组织测试成绩第一名者到县市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情况可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选。
(五)考核
根据测试及体检结果择优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成绩和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六)公示
拟聘对象由州农科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在单位公示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管理
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州农科院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及以上的承诺协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文华、叶虹
联系方式:0718—8416292、13886780945、18672034916
QQ号:544839996 单位网址http://www.esnky.cn/
附《恩施州农科院专项招聘人员报名表》
恩施州农科院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