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县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强卫生专技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拟招聘卫生技术人员50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6名、服务陵川县医疗单位专门岗位24名),其中县直医疗单位41名,乡镇卫生院9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陵川县201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医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士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1、县中医院中医医师岗位1、县妇幼临床医师岗位1。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若报考人员不达规定比例,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1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3,县中医院中医医师岗位1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中医院中医医师岗位3,县妇幼临床医师岗位1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妇幼临床医师岗位3。
7.“服务陵川县医疗单位专门岗位”:为促进陵川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合理分流临时人员,保留医疗技术骨干,设定该岗位。具体为: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2、县人民医院护士岗位1、县中医院中医医师岗位2、县中医院临床医师岗位1、县中医院护士岗位1、县妇幼临床医师岗位2、县妇幼护士岗位1、乡镇临床医师岗位1。招聘对象为:在陵川县医疗单位连续服务三年(含三年,满12个月为一年)以上且现仍在岗的人员。若报考人员不达规定比例,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2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3;县人民医院护士岗位1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人民医院护士岗位2;县中医院中医医师岗位2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中医院中医医师岗位3;县中医院临床医师岗位1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中医院临床医师岗位2;县中医院护士岗位1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中医院护士岗位2;县妇幼临床医师岗位2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妇幼临床医师岗位3;县妇幼护士岗位1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县妇幼护士岗位2;乡镇临床医师岗位1按比例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乡镇临床医师岗位2。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在读的研究生、专升本在校生、第一学历为中专现在大专以上学校的在校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名,现役军人、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入编在试用期内的、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陵川县各医疗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不得报考。在陵川县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中,进入体检、考核和聘用环节放弃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陵川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czf.cn)、陵川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电子学历认证书(专科及以上)、执业资格证及户籍等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所报考“服务陵川县医疗单位专门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所服务陵川县医疗单位出具的服务证明及相应年份(至少连续三年,满12个月为一年)体现本人信息的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陵川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填写上交后一律不再受理更改。报名表在陵川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直接下载填写(统一用A4纸),报名表编号由工作人员填写。
4.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1月2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5.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陵川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联系电话:0356- 6207413 。
6.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所有岗位报考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少于拟招聘名额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8.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严格按国家人事考试标准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式,百分制计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医学类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成绩上网公示。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按笔试总分以报考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3比例的上限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七、体检与考核
以拟招聘名额的1:1比例,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达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中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两者相加之和,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陵川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除合同,一经续聘,签订5年服务期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到本县卫生系统所辖单位之外工作。县直医疗单位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拟聘人员,聘用之日起5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不再续聘。
九、组织实施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圆满完成,特成立陵川县201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整个招聘工作在领导组统一指导下进行。
十、纪律与监督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到县人社局、县卫计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对整个招聘过程中涉嫌违纪舞弊的事和人,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考试、体检和考核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凡在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四个环节中,任一环节合格却放弃的人员三年之内不得参加陵川县组织的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的监督。
卫计局监督举报电话:0356—6202751
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356—6202756
附:
陵川县201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