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经研究决定为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公开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离校五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 2015年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教,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除外),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或教师资格证书上认定的学科与岗位要求相符。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山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和《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要求。
5、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毕业生必须具备晋城市城区户籍。
6、毕业生档案资料须存放在晋城市人才市场或晋城市城区人才市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到区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新市西街大华商场对面)报名登记,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9月5日,联系人:刘晓立,联系电话:2299308。
(二)录用
根据毕业生所学专业特长和用人单位需求,结合2015年晋城市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成绩,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招聘录用。录用名单分批分期在“晋城城区网”上公布。
四、待遇
按照国家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执行。聘用人员享受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同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补贴。
201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