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书记员:6名。
二、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者优先考虑。
2、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应用能力及较快的中文打字速度,具有书记员、速录员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3、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4日后出生);本市户籍,熟悉本地语言者优先。
4、遵纪守法,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经常性的加班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20日9:00-11:00,13:00-16: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填写《个人报名表》(需正反面自行打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金山区就业促进中心职业介绍窗口报名(地址:金山区石化卫零路365号,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67961793)。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者如提供不真实信息或资料的后果自负。
四、录用方式
经资格审核,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综合测试。经综合测试、体检、学历验证、政审等环节确定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金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