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集聚各类优秀人才,上海市金山区面向长三角部分重点高校招聘2016年第一批储备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全国重点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或历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2、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备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和能力素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体岗位要求和招聘条件详见“上海市金山区2016年第一批储备人才招聘简章”(详见有关高校网站)。
二、培养目标和薪酬待遇
1、培养目标:区人才储备项目,培养周期为三年,培养目标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业务骨干。
2、薪酬待遇:签订派遣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博士研究生执行统一标准,第一年13万,第二年13.2万,第三年13.4万;“985”高校毕业研究生、世界排名前100强海外高校毕业研究生薪酬待遇为:硕士第一年12万,第二年12.2万,第三年12.4万;非“985”高校毕业研究生、获得教育部认可学历的其它海外留学生薪酬待遇为:硕士第一年11万,第二年11.2万,第三年11.4万。综合考虑物价水平提高及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等因素,研究生待遇每年按照2000元标准增加。
三、应聘方式及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有意者请登录金山人才网(http://js.21cnhr.com/)主页,填写储备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个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jscbrcz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单位+岗位+姓名”。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11月9日。
3、招聘流程:11月中旬,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组织面试。11月底,组织拟录用人员来金考察并签订录用协议。2016年7月初报到上岗。
咨询电话:黄老师 021-57922207
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