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龙游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满足部分事业单位空岗补员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龙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龙政办发〔2008〕156号)精神,现将龙游县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单位申报需求情况,经审核,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职位代码01、08、11、12、14、15、16的岗位面向龙游县户籍人员和历年来龙游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职位代码13的岗位户籍不限。
2、除上述职位代码外的其它8个岗位面向衢州市户籍人员和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历年来龙游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以上户籍以2015年10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全国985、211院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但职位代码01、08、11、12、14、15、16的7个岗位除外。
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浙考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委托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电话:0571-88394819)代为办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即使在2015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不能作为应届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性别、年龄、学历、专业等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3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5、截止到2015年10月9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不能以非全日制同等次及以上学历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9月25日起,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yrlsb.gov.cn/)、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qzrls.com/)、龙游电视台、《今日龙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敬请关注)。
(二)报考方式和程序
本次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采取按单位、职位考试的办法进行,部分职位按专业分类考试。
1、报名时间:10月9日
2、报名地点:龙游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城太平西路121号,龙游县就业管理服务局一楼)。
3、报名者需带材料:
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考生可自行从网上下载填写,须粘贴近期一寸免冠近照),身份证、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簿(按龙游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考生,如户口未落回衢州市,凭迁往学校前的户口簿或相关户口迁出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考务费40元,凭考务费发票于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5、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计划将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三)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上述考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专业测试
龙游县文化馆舞蹈编导职位将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合格线另行通知。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8名确定专业测试对象(若测试对象确认不参加测试的不予递补),如该职位参加笔试人员不足8名的则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专业测试对象。专业测试后不再进行面试。
(五)面试
除龙游县文化馆舞蹈编导职位外,其余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招聘职位入围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龙游县文化馆舞蹈指导职位按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聘职位入围体检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七)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龙游县文化馆舞蹈指导职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
入围考察人员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在公示考察人员名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解聘的书面证明,证明提交给招聘单位,并由招聘单位上报我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考察,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作放弃考察聘用资格。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考察聘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通知书,限期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收到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龙游县事业单位最少服务5年。
报考龙游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人力资源管理职位的,若报考单位今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则本次招聘人员不得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需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五、注意事项
1、截止到2015年10月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不限户籍人员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处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报考人员对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6、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7、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并经同意方可报考;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方可报考。
公告不明之处,由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并公告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70-7014682 0570-7012652。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