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根据《利川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实施方案》要求,利川市城市管理局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50名城市管理协管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年龄:20岁以上、35岁以下。
(二)学历: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性别:男性。
(四)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10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市城市管理局二楼人事股(腾龙大道9号)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优先聘用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A4纸张单面打印)、本人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市人民医院或市民族中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5年11月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市城市管理局二楼人事股(腾龙大道9号)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内容包括城市管理方面常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文明市民知识、时事政治、市情市貌知识等。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六、公示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依次优先聘用:
1、复员退伍军人;
2、大学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者;
3、具有城市管理工作经历、经验者;
4、具有特殊技能者(具有挖机、推土机、吊车、汽车驾驶、电工的合法有效证件)。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中国利川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聘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假证明,违犯考试纪律者,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2、招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为方便咨询和监督此次公开招聘有关情况,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监察局设有专线电话,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监督电话:0718-7282886
咨询电话:0718-7290559
利川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