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恩施市201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报名结束后,恩施市特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没有符合条件的人报名应聘,现对相关条件作出调整并补充如下:
一、招聘名额
恩施市特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学历: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2014年7月前取得学历和学位)
2、专业:农学
3、年龄:本科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受年龄限制。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在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技术学院、恩施州市人社局网站、恩施州市农业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报名人员携带个人自荐书、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大学(研究生)所有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学生干部证明、专业成果证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5月20日。报名点:①华中农业大学,联系人:杨冬凯(027-87282131);②恩施市农业局政工人事科,联系人:黄怡(0718-8235729)。
3、资格审查。查阅应聘者资料,进行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按照1:5的比例筛选出面试对象。
4、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测试。测试形式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和体检。根据能力测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6、拟聘对象公示。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对象,并在单位和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招聘资格。
7、备案及聘用管理。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按上级文件规定由市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审批,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恩施市人社局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