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招聘工作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凤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2015年凤台县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0名。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遵纪守法;具有本县户籍;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2015年凤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fthrss.ft.gov.cn/)。
(二)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9日9︰00至11月12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程序
登陆报名网站→详阅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自我确认→网上缴费。
(四)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5年凤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必须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5cm,高度3.5cm,或宽高分辨率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否则出现问题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进行自我确认。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5年11月14日10:00前可随时登陆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在2015年11月14日16:00之前可以修改信息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审查的,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一科每人交报名费45元。报考人员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16︰00,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可于2015年11月16日,到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股(县政务中心C725室)办理减免报名费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扶贫办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证明,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其他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比例开考。
四、统一笔试
统一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命题、制卷、阅卷、计分委托专门机构负责。
(一)笔试科目
《综合知识》。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见《2015年凤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笔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2日(星期日) 8:3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于2015年11月18日9︰00至11月19日16︰00登陆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四)成绩查询
笔试科目成绩以120分计算。考生请于2015年12月3日登陆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对照报考岗位,根据笔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入围人选若有多名考生笔试科目成绩均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资格复审
参加体检的人员于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到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县政务中心C730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条件和相关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户口本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科目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安排。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实施考核时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签约聘用
对考核合格者在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方式及新进人员待遇参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fthrss.ft.gov.cn/)查询。
监督电话:0554-8689712、0554-8689703。
咨询电话:0554-8689711。
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