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参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应聘工作。
3、具有章丘市常住户口(含章丘生源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5、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15年4月8日(指1984年4月8日以后出生)。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企业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章丘市辖区。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缴费网站:章丘人事考试网(www.zqrsks.com)
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9:00-4月10日12: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8日9:00-4月10日17:00
缴费时间:2015年4月8日9:00-4月10日24:00
咨询电话:83212220 83228400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资格初审。市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
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章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章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5年4月16日—1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统一的复习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笔试时间为4月18日,上午9∶00-11∶00。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前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须在报名之日前,即2015年4月8日前取得)、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同时,在职人员(含服务期未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等)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还要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材料。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逾期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计划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但聘用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符合进入面试比例岗位的这次聘用人员最低分数。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全部考试项目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单位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个人承担。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由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对未就业毕业生主要查看了解考生档案和是否办理派遣手续及应回避等情况。对在职人员和单位临时聘用时间较长的毕业生要进行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的全面考核。
应聘人员因身体状况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名单和进入聘用范围人员名单均在章丘人事考试网(www.zqrsks.com)予以公示。
五、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合格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由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事业单位招聘非在编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列入事业编制。工资按照我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70%确定,由政府财政负担,每两年调整一次,社会保险金按照企业人员缴费标准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承担部分由政府财政负担,劳动合同期为5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并经双方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六、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