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远市水务局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为加强水利队伍建设,解决水利工作用人需求,吸引优秀人才参加我县水利事业发展,为我县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人力保障,根据县人民政府有关精神和聘用政策规定,佛冈县水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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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招聘对象及范围 |
其他条件 |
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辅助岗位 |
4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水利水电工程、农田水利、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基础工程技术 |
应、往届毕业生 |
35周岁以下,具有水利工作经验优先;中级职称以上可放宽到45岁 |
报名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水利事业,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工资待遇
(一)工资2500元/月。
(二)合同期内,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食宿自理。
三、招考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填写《佛冈县水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持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4纸)、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出具原工作单位(企业)从事与报考条件相关工作的证明,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0月30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佛冈县水务局(佛冈县人民中心西楼208室)联系人:叶主任张主任
联系电话:0763-4283184
电子邮箱:349491565@qq.com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按最终综合得分择优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到达考场的考生,将取消笔试资格;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时事政治、县情、水利基础知识,以水利基础知识为主);
3.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按照职位招聘人数大于4人(含4人)按1:2比例入围,小于4人按实际人数。面试要求如下: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30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三)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佛冈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
(四)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用人单位负责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附件:佛冈县水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