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拟公开招聘5名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残疾,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5年10月20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除此之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聘用制书记员报考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男女各2名,法律类相关专业;女性1名,专业不限;
(3)具有一定计算机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有较强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2、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书记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305室。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11月6日。
3、报考者需在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官网下载填写《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报考者需一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
四、考试内容
1、专业知识考试(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计算机测试(100分)
计算机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
专业知识考试和计算机测试成绩,按照拟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
3、面试(100分)
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占总成绩的40%。
4、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开考人员按1:3比例开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参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平常表现及遵纪守法方面情况。
六、管理方式及待遇
1、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按照本院其他临时聘用制人员现行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工资福利按月包干,工资拟定为1500元/月,参加社会保险;
联系部门: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电话:0731-23058820,联系人:彭熠。
附:《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请于报考当天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来现场报名。
报名表.doc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