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4〕30号)、《广东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通过购买服务解决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服务人员的通知》(粤民发〔2014〕5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服务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专职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
5、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
6、报考镇级岗位应具有本镇户籍,报考县民政局岗位要有本县户籍;
7、现正在我县民政系统工作时间连续一年以上的临时工,电脑实操考试分数加2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
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负责向困难群众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上门帮助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众申请办理相应社会救助,及时了解、汇总上报社会救助对象的困难和诉求;开展社会救助申请或转办服务,承担救助申请家庭入户核查、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化管理、定期入户复核等具体事务;负责社会救助人员和家庭的档案建立、统计、汇总、更新和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负责救灾核实,医疗救助等其他民政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服务人员。全县招聘名额共10人,其中:寨岗镇2名,三江镇、三排镇、大麦山镇、大坪镇、香坪镇和涡水镇每个镇各1名,县民政局2名。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用人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两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所聘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在人事行政方面由所在镇党委政府管理,在工作业务上由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局管理。今后,各镇续聘或新聘人员仍按本公告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并征得县民政局同意。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28日-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0763-8662851。
(四)报名注意事项:
1、采用现场报名,请报考者自行登录网站(县政府http://www.liannan.gov.cn/ 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载并填好《连南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报名表、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二寸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考者只能报一个职位,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及职位要求,一经报名,不得改报职位。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六、考试
(一)电脑实操考试,总分为100分。由县人社局和县民政局组织命题,考试内容:包括打字,文字编辑和电子数据处理。成绩于电脑实操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和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电脑实操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面试,根据电脑实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和县人社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三)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电脑实操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1、根据考试面试总成绩,体检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比例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2、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局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在连南县政府网站和连南县人社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按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身份管理,工资待遇按县购买服务技术类标准执行。
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