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额及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名额共50名,招聘岗位为我市重点领域和主导产业专设岗位,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岗位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身体条件和所需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与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公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请符合条件并自愿报名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15年西安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西安人才网http://www.haorc.com/及有关高校校园网下载)。
网上报名:将《2015年西安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2寸免冠彩照发送至应聘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自行前往所应聘的单位进行报名,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或在设有宣传点的高校现场报名,具体时间、院校另行通知。
四、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须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并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5年内享受如下待遇:
1.不实行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后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5年工作期内,每人每年增发1个月工资。
2.从到岗工作开始,5年工作期内,由各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每人每年补助安家费2万元,5年共10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3.夫妻两地分居的,可结合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助,按照有关政策解决配偶的工作问题,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随迁入西安市,子女入学入托按照相关政策优先予以解决,就近安排。
4.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5.享受所在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应优惠政策。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有识之士来西安市建功立业,大展宏图。
咨询电话:029-86780606 029-86786870
附件2:2015年西安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rar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