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公安局接警岗位招聘文职雇员的意见”,经研究决定,由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为西安市公安局接警岗位招聘文职雇员。具体简章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共70名(其中男40名,女30名)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有固定住所的社会人员。
(四)自愿从事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工作,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五)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六)年龄范围在20周岁以上,35岁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至1995年10月1日以前出生)。
(七)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公安、法律专业聘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语言表达流畅,汉语普通话标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汉字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50字以上。
(九)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十)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三、招聘工作方法及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联合发布公告,由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及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机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及招聘简章:
于2015年09月15日起在西安市人才网、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招聘专栏及相关渠道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及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5年09月15日至09月30日(周一至周五09:00—16: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10:00—15:00)。
3、报名地点:南二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三层2号窗口,咨询电话:029-87420862
4、报名: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现场报名,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要求的学历、年龄、户籍地及身体等条件。
6、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报名表。
(三)笔试、机试、面试:
1、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
2015年10月09日(9:00-16:00),南二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三层2号窗口。
2、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机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笔试、机试成绩相结合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80%、机试成绩占20%)。
4、面试的各环节由市局指挥中心组织实施,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配合落实。面试人员按公布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政审:
政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从体检合格者中按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布:
政审合格者,由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录用人员携带相关资料于(时间待定)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录用人员统一于(时间待定)持《入职确认通知书》至西安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报到。
(九)培训:
全体录用人员报到后,市局指挥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统一安排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科目、培训师资、培训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四、薪酬标准
文职雇员的工资由市财政统一划拨,市公安局统一管理并委托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和发放工资。2015年每人每月费用3233.84元(含“五险一金”缴纳1253.5元)。
西安市公安局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0一五年九月十五日